眼下急需壓縮大型國企管理層級,加強母公司對下級子公司掌控。另外,國有企業的信息公開透明也要提上日程,未來應儘快參照上市公司的操作模式披露信息。
  6月20日,審計署發佈了對11戶國有企業2012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公告。各個企業均發現了一些不規範的地方,包括中石油所屬9單位違規招標涉合同額260億;華潤電力下屬單位586項目違規招標涉117億;中煙下屬企業6.81億建1728畝高爾夫球場;大唐下屬企業私設小金庫為領導發獎金;兵裝集團7家公司境外投資虧損1.38億美元;中冶下屬十餘公司套現8666萬發放職工獎金等等。
  據悉,相關企業已對190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,其中廳局級幹部32人。毫無疑問,這些違法違規人員信息應當公開,而對於涉嫌犯罪的,檢察機關也需要及時向社會通報查處進度。
  這些大型國企,存在問題是如此之多,令人瞠目。而且可以註意到的是,出問題的,大多是國企的“下屬企業”,例如中石油一些下屬企業除了違規招標外,還存在少計利潤、違法銷售、決策失誤、濫發福利、違規融資借貸等許多問題,這些問題在華潤等的下屬企業中,同樣存在。此前,審計署多次披露的審計結果顯示,“下屬企業”往往成為違法違紀的高發區。
  “下屬企業”問題頻出,凸顯改善大型國企內部管控的緊迫性。對此,一方面應當加快大型國企管理扁平化的改革。現在的大型國企機構龐雜,有的企業從上到下有很多級,子公司下又有子公司,難以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監督。2007年,國資委曾推動央企結構調整,一些央企也縮短管理鏈條,但這個問題還未徹底根治。
  因此,眼下急需壓縮大型國企管理層級,加強母公司對下級子公司掌控。另外,國有企業的信息公開透明也要提上日程,未來應儘快參照上市公司的操作模式披露信息,不然難以杜絕現在一些國有企業暗箱操作的問題。
  與此同時,審計監督也要在盯緊大型國企母公司同時,繼續向下延伸。今後除了對大型國企全資子公司進行全面審計外,對控股企業也需要開展專項審計,避免審計死角。要推進國有企業審計常規化,形成定期審計的機制。在審計部門力量有限的情況下,可考慮通過購買服務,吸納社會機構參與審計,實現審計“全覆蓋”。
  另外,應加快建立起國有資產經營的績效審計。國有企業受托經營國有資產,其經營績效應為重要的審計目標。為此,需要進一步加大對企業生產經營中潛在風險、突出矛盾和重大體制機制問題的審計力度,倒逼國有企業完善體制機制,提高經營績效。同時,加大國有企業上繳利潤執行情況的專項審計,確保這些國有資產經營收益能夠用於社會發展。
  但是,審計並不能解決全部問題,改進國企治理,遏制“下屬企業”違法違紀亂象,根本出路還在於按著市場決定的要求加快國有企業自身改革。尤其是加快打破壟斷、形成公平市場競爭環境。通過市場競爭的公平化和激烈化以及審計的擴面和常規化,真正建立起對國有企業強有力的外部監督約束機制。
  □匡賢明(學者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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