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江商報消息 本報訊(記者 鄭星通訊員 黃芹)昨天,武漢市漁政部門介紹,自4月1日12時起,長江、漢江武漢段將禁漁三個月。這是長江流域第13年實行禁漁制度。
  武漢市漁政處負責人介紹,休漁期內,將禁止江面所有捕撈作業。對捕撈作業的漁船,每船每月的補貼由市財政補貼120元,各區補貼120元。同時,禁止所有餐館、酒樓、集貿市場銷售江魚。
  昨日,武漢市漁政處銷毀了去年繳獲的違法捕魚器械,市農業局與各區簽訂2014年禁漁工作責任狀和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,要求各區加強禁漁期內的執法工作。
  此外,今年武漢市還加強了違法捕魚的處罰力度,對於違法捕魚者,除沒收工具和罰款外,公安部門還會追究其刑事責任。  (原標題:兩江武漢段禁漁三個月 違法捕魚者將被追刑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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